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推进团学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 2013-12-04 发布作者 : 舒佳锦
各团总支(分团委):
为进一步探索运用新媒体开展青年学生思想引领的方式方法,加强和创新团学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推动团学工作实现网络化转型,根据《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和网络文明传播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农发〔2013〕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团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创新团学工作的方法、载体和手段,提升团学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工作原则
贴近时代、贴近实际、贴近青年
三、工作思路
系统规划、整体推进、分层实施、规范管理、统一考核
四、总体安排
一、打造三个平台
1、依托腾讯QQ,打造交流平台
平台定位:建立实时、规范、长效的网络交流平台。
具体措施:
(1)校级层面:①完善校团委官方工作群,命名:湘农团学(将原“农大共青团”群更名),责任人:校团委书记,群成员:校团委老师,校级主要学生干部,团总支(分团委)书记、副书记,分会主席;②完善校级团学组织官方工作群,命名:湘农学生会、湘农学社联、湘农组宣、湘农思调、湘农团刊、湘农网络、湘农艺术团,责任人:校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群成员:校级团学组织所有干部(校学生会另加团委各中心(团)主任、分会主席、团总支(分团委)副书记,校学社联另加各校级社团理事长);③建立“湘农青年”群部落,责任人:校团委书记,部落成员:各级团学组织QQ群。
(2)院级层面:完善学院官方QQ工作群,命名:湘农+学院简称(如湘农食科),责任人:团总支(分团委)书记,成员:院级团学干部、班长、团支书。
(3)班级层面:建立班级官方QQ工作群,命名:湘农+专业年级简称+班号(如湘农食质12-1),责任人:团支部书记,成员:全班同学。
工作要求:
(1)各级团学组织做好官方QQ工作群的建立和完善工作,于12月10日前填好《团学组织官方QQ工作群号统计表》(见附件1)报校团委备案。
(2)建设和统计工作每学年更新一次,上报时间固定为本年10月15日前。
2、依托腾讯微博,打造联系平台
平台定位:建立实时、规范、长效的网络联系平台。
具体措施:
(1)校级层面:①完善校团委官方微博建设,命名:湘农青年,责任人:校团委书记;②完善校级团学组织官方微博,命名:湘农学生会、湘农学社联、湘农组宣、湘农思调、湘农团刊、湘农网络、湘农艺术团。责任人:校级团学组织负责人;(2)学院层面:建立学院团总支(分团委)和学生分会统一的官方微博(账号已由校团委网络与认证中心下发,其中东方科技学院单独设立分团委和学生分会微博),命名为:湘农+学院简称(如:湘农食科,东方科技学院分团委和学生分会命名为:湘农东方团委,湘农东方学生会),责任人:团总支(分团委)书记。
(3)班级层面:维护与更新班级团支部微博(账号由校团委网络与认证中心统一下发),责任人:团支部书记。
工作要求:
(1)各团学组织必须以腾讯微博作为唯一的官方微博。
(2)微博账号由校团委网络与认证中心进行统一发放,学生班级账号由学院安排负责部门对接相关工作。
(3)各级团学组织于12月10日前填写《团学组织微博帐号接受及开通情况反馈表》(见附件2)报送团委备案。
(4)建设和统计工作每学年更新一次,上报时间固定为本年10月15日前。
3、依托腾讯微信,打造服务平台
平台定位:建立实时、规范、长效的网络服务平台。
具体措施:
(1)校级层面:①完善校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命名:湘农青年,责任人:校团委书记;②完善校级团学组织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命名:湖南农业大学学生会、湖南农业大学学社联。责任人:校学生会主席、校学社联主席。
(2)学院层面:建立学院唯一的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自行注册,命名为:湘农+学院简称(如:湘农食科),责任人:团总支(分团委)副书记。
(3)班级层面:推荐收听校、院两级微信公众平台。
工作要求:
(1)各级团学组织于12月10日前填写好《团学组织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统计表》(附件3),报校团委备案。
(2)建设和统计工作每学年更新一次,上报时间固定为本年10月15日前。
二、规范两项工作
1、规范团学门户网站建设
改版升级“湘农青年网”。①规范网站构架,设新闻中心、校团委、校学生会、校学社联、六求育人、青年生活、下载中心等七大板块;②嵌入新媒体:嵌入微博话题墙、微博阅读墙、微博调查、微信公众平台等,提升互动性;③优化页面设计:统一设计风格,开发互动网页(APP),如二手市场。
2、规范活动教育中新媒体的嵌入
团学组织开展文化艺术类、思想调研类、网络投票类等活动,必须统一使用官方新媒体平台(腾讯QQ群、腾讯微博、腾讯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活动宣传与现场互动。
三、严格一项考核
学校从2013年起将新媒体平台建设纳入五四评比考核体系,专项考核实行加分制,上限20分,学院年度新媒体平台建设工作加分未达到12分者,直接取消集体评优评先资格。考核具体标准如下:
1、按要求建立官方QQ工作群、官方微博体系和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每完成一项工作加1分。
2、官方新媒体平台有专门部门负责管理和维护,且有专人与校团委网络与认证中心对接工作,加1分。
3、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每周至少有1次原创更新且官方腾讯微博每天至少有1次原创更新,加1分。
4、官方微博按规定全部收听以下微博:团中央学校部、团省委学校部、湘农青年、湘农组宣、湘农思调、湘农团刊、湘农网、湘农艺术团、湘农学生会、湘农学社联,加1分。
5、官方腾讯微博和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收听率(收听率=收听人数/学院总人数)小于0.5加1分,大于0.5小于1加2分,大于1加3分。
6、积极推进团学网站的升级改版,广泛嵌入新媒体技术,如微博话题墙、微博阅读墙、微博调查、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站互动性明显提高,加2分。
7、统一使用官方新媒体平台(如腾讯微博上墙、微信话题上墙)进行活动宣传与现场互动,每使用1次加1分,最高加3分。
8、利用官方新媒体平台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传媒类竞赛,按获奖等级分别加5分、3分、1分。
9、官方腾讯微博发表的微博,获得校内外媒体广泛关注并产生良好社会效应,按照转发量进行加分,单条转发量达到2万以上加1分,单条转发量达到5万以上加3分,单条转发量达到10万以上加5分。
10、在新媒体平台建设方面取得创新性重大成果并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加5分。
各级团学组织新媒体平台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的规定,不得传播任何暴力、色情等相关的信息,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如有违背,该项考核直接得0分。
附件1:团学组织官方QQ工作群号统计表
附件3:团学组织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统计表
共青团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一日